【摘要】: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现对泰安市D5片区望岳东路以东泮河大街以北街区下旺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受泰安恒地旺岳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项目概况及基本信息
该地块调查区域分为两部分,地块1面积61649m2,地块2面积8318m2,合计用地面积69967m2。地块原土地类型为城乡用地中的城镇建设用地,根据泰安市《D5片区望岳东路以东泮河大街以北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在区域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
2、现场采样概况
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6个,地下水监测点5个。
3、检测结果
(1)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采取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铬(六价)、汞外均有检出,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7项挥发性有机物中除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甲苯外,其余因子均为未检出,检出浓度均未超出(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均未检出。本地块土壤各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2)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采取地下水样品中,除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指标以外,其他各项监测指标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类-Ⅲ类地下水标准之间。地下水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指标虽达到了Ⅳ类-Ⅴ类水标准,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中均未将此三类指标列为需要风险管控的污染物,污染风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亦可忽略。
4、结论与建议
本地块土壤各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本次调查结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场地由于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要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场地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管理方应对场地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本地块对土壤造成污染。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