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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市泮河大街以南迎胜路南延高架桥以西 下旺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分类:
信息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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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泰安恒地旺岳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对泰安市泮河大街以南迎胜路南延高架桥以西下旺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

1、项目概况及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地块用地面积203819m2,根据泰安市《下旺村用地规划图》,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一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二类用地。

2、现场采样概况

共布设土壤监测点34个,土壤对照点6个,采集土壤样品50个,地下水样品6个。

3、检测结果

(1)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采取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铬(六价)外均,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

本地块土壤各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2)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采取地下水样品中,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硫酸盐指标以外,其他各项监测指标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类-Ⅲ类地下水标准之间。《地下水质量标准》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中均未将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指标列为需要风险管控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且地区背景值浓度较高,污染风险及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硝酸盐指标虽属《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毒理学指标,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中无指标性质参数及外推模型。本地块地下水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源,不作为饮用水源,不作为农业和工业用水,监测点位检出硝酸盐指标CSY4(Max)<C0(因子背景值),硝酸盐指标对人体健康影响可以接受。

4、结论与建议

根据报告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初步采样污染调查结论,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范围内土地用于居住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的规划是可行的。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场地检测指标分布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管理方应对场地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本地块对土壤造成污染。未来该场地由于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需要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山东地质勘查院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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