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召开第10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12月17日,院党委召开第10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由党委委员、副院长孙新勇同志领学,集中学习了《全面依法治企是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50条财务“红线”不能碰》等有关内容。会议由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庆锋主持,院党委委员及有关领导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央企业而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要推进全面依法治企。
会上,孙新勇带领与会同志深入解读了中央企业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分析了中央企业推进全面依法治企面临的问题,学习了通过“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法律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培养优秀的法律顾问队”等“四个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中央企业依法治企的相关措施。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孙新勇还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涉及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境)等五方面禁止的50条财务行为,警醒大家牢记“红线”意识,规范约束行为。
学习结束后,与会同志展开深入交流研讨。会议认为,本次学习内容贴近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作为中央企业,要带头推进全面依法治企,在项目取得、合同签订、项目开展等各环节以及各重点领域要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坚决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会议要求,院规划经营部(审计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要经常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学习,帮助各部门全面了解掌握依法治企、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防范财务和重大经营风险,努力实现“治理完善、管理规范、经营合规、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建设目标。